为促进国内学者与清华数学系教师间的学术交流,数学科学系决定对来我系访问的国内访问学者进行资助。系党政联席会对原《数学科学系国内访问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修订后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 资助对象为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学者;
2. 申请人能明确清华数学系与之合作的导师,且研究方向与合作导师吻合;
3. 申请人向我系科研部门提出书面申请。(申请表见附件)
二、审批程序
数学系科研部门(zhuqinqin@tsinghua.edu.cn)收到申请人材料后,交由数学系党政联席会审批,系党政联席会将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给出是否同意来访的意见。
三、访问期限和资助方式
1. 每位数学系教师每年接受的访问学者总访问时间累计不超过4个月;
2. 住宿补助:凭住宿发票实报实销,每天不超过200元;
3. 生活补助:教授每人10000元/月; 副教授每人8000元/月; 讲师每人6000元/月,通过银行代发到访问学者的银行卡。
四、监督机制
来访者信息将在数学系主页上公示(包括来访者基本情况、来访时间、住宿地、合作导师等)。
五、考核
1. 合作导师有义务做好来访者的学术考核。 访问结束时, 提交一份访问总结给数学系科研管理部门。来访者的表现将影响到合作导师下一轮(次)访问学者的申请。
2. 要求每位访问学者进行至少每周一小时的MINI课程或者访问学者系列报告,面向全系发布课程或者报告信息。
新的实施办法从2023年4月18日起实施(在此之前已经批准的访问学者, 酬金和住宿费用按原规定执行)。数学系可以根据财务状况和财务规定适时调整本计划。
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
2023年4月18日